139-2926-0586
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、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。国外主要以“项目型”派遣或外包为主,占整个劳务派遣市场的7成以上。在这种派遣和外包形式中,岗位因项目的设立而存在和结束,项目周期通常在12-15个星期左右,岗位人员在项目结束后就由劳务公司派遣到其他公司的项目工作。总体而言,以岗位而论,存在临时性、专业性、辅助性等特征。像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,将100多个行业和岗位全部列出来,只有在范围内的工种才可以使用派遣工,除此之外使用派遣工都属于非法。 以日本为例,日本在劳动法规上对劳务派遣工的适用范围进行了严格、细致的规定,将允许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岗位严格限制在26类岗位之内,且将其中24类岗位的派遣服务时间限制在一年以内,即使重新签订派遣合同,工人派遣的总时间也限制在3年以下。
日本《保障工人派遣业适当运行和改善派遣工人工作条件法》(简称“工人派遣法”)限定可派遣的工作包括:
1、信息处理系统开发或计算机程序的设计和制作
2、机械、仪器和设备的设计和制图;
3、广播视听设备的操作
4、广播节目制作等;
5、办公设备如计算机、打字机和电传机的操作
6、口译、笔译和速记;
7、管理人员秘书;
8、文书档案和分类;
9、市场研究及结果分析;
10、会计;
11、海外贸易和国内商务文件起草;
12、需要高级专门技能的机器使用或操作;
13、室内、汽车站、码头和机场做游客迎送服务的导游;
14、为房屋提供清洁服务;
15、房屋设施的操作、检查或维修;
16、房屋、场所来访人员的接待和引导,或停车场管理;
17、研究和开发;
18、公司管理制度的研究或设计;
19、出版物编辑;
20、广告设计;
21、内部装饰业协调员;
22、广播员;
23、办公自动化设备介绍使用;
24、电话促销;
25、接受用人单位机器或设备订单,或促销事务;
26、广播节目背景或场景布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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